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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信管制射頻器材,非經型式認證、審驗合格(產品貼有形式認證標籤),不得上網拍賣,違者被查獲將依電信法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緩。
公告時間:2008-06-17
各位拍賣用戶您好:
國家通訊傳播委員97年6月來函指出,依電信法第49條第4項規定,電信管制射頻器材,非經型式認證、審驗合格(產品貼有形式認證標籤),不得上網拍賣,違者被查獲將依電信法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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