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當賣方與買方 ( 得標者 ) 聯繫中出現問題時,賣方可以從這個制度過程中與得標者取得聯繫,並且進行溝通。這個制度最主要是讓買賣雙方有一個溝通的管道,並且讓買賣雙方解決問題,以讓買賣交易能夠更順利! |
| 一、 |
聯絡得標者 ( 拍賣結標後七天內 )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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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賣方:拍賣結束後,主動聯絡得標者並安排交易的方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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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二、 |
提出棄標抗議 ( 買方未聯繫後 10 天 ~ 拍賣結標後 30 天內 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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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● 賣方: |
如果問題仍然無法解決,請聯絡本服務相關處理人員提出[ 棄標抗議 ] 。 |
| ● 拍賣: |
HiNet 拍賣會自動將賣家提出的棄標抗議內容 email 給得標者,並且自動依據買家違規次數執行適當的處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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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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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Net 拍賣將會仔細紀錄每一筆抗議內容,當賣家提出棄標抗議後,系統會自動依據買家違規次數進行處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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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情況一: |
警告 。 |
| 情況二: |
警告並暫時停權 60 天 。 |
| 情況三: |
警告並永久停權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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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論是警告、暫時停權或是永久停權,此制度都會紀錄所有資料,請珍惜您的評價並維持良好交易紀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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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 提醒賣方:
當您使用棄標處理制度時:
| 1. |
在您提出抗議之前,請盡量試著與買方直接聯繫,並且解決交易上的問題。或許買方有不能馬上立即回應的正當理由。 |
| 2. |
隨時到結標的拍賣物品頁面中注意買家是否有提出申訴,了解情況後,再決定是否要取消或提出 " 棄標抗議 " 。 |
● 提醒買方:
買方提出申訴:假如您覺得受到賣方不正當的抗議時,您可以聯絡本服務相關處理人員提出" 買方
申訴 " 。 為了不讓買方雙方交易時產生不必要的爭執,建議買方:
| 1. |
當您出價競標時,請先查看賣方的評價以及過去的交易紀錄是否良好。 |
| 2. |
對於已經得標的物品,您必須按規定完成交易(賣方違反服務條款者不在此限)。 |
| 3. |
當拍賣結束後,請儘快與賣方取得聯繫,並確定雙方交易的方式。記得保留所有能與賣方聯絡的資訊。 |
| 4. |
若有特殊情況不能完成交易,您必須徵求賣方的同意,請盡量與賣方進行溝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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